五一大道两厢花卉布置(管养)项目续签合同(第三次)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510160028-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政府二办八楼
供应商(乙方): 湖南省金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七里营社区居委会5栋406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五一大道两厢花卉布置(管养)项目续签合同(第三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五一大道两厢花卉布置(管养)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9650881.98 |
合计金额小写: 9650881.98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佰陆拾伍万零捌佰捌拾壹元玖角捌分
|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分项名称 | 所属 行业 | 承接商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五一大道两厢花卉布置(管养)项目 | 其他未列明服务行业 | 湖南省金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年 | 1 | 9650881.98元 | 9650881.98元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三年合同。湖南省金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45923993K),长沙市城市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00006127280M)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乙方要按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在五一路相关路段、节点布置(管养)花卉,总量38万株/次,一年合同期内更换8次(每45~46天更换一次),花卉成活率≥95%,品种、土球直径、苗高需优于行业标准,新更换花卉颜色鲜艳、花朵饱满,常年处于盛花期,同一批次品种、规格、颜色一致,无病虫害。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布置花箱、灌溉系统及配套设施,加强花卉日常管养和设施维护,确保花卉生长茂盛、花箱清洁、设施完好,整体景观优良。本条款未尽事宜,按《长沙市五一大道两厢花卉布置(管养)项目采购文件》及甲方要求执行。
2.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要配备具有省级及以上人事部门认证的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进行现场花卉布置(管养)设计。
项目现场要配备足量的管理人员、专业的养护人员,进行现场花卉布置管养。
乙方须加强项目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项目服务人员须遵守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文明安全施工。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照项目实施要求,配置足量的洒水车、皮卡车或其他合法载货车辆、工具车、发电机、电焊机、切割机等设施设备。
4.其他要求
乙方应建立规范、完整的维护管理制度,建立日常维护管理记录台账,项目完成后,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移交甲方。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12720.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乙方出具合法、等额、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后,由甲方付款给乙方。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12720.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乙方出具合法、等额、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后,由甲方付款给乙方。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12720.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乙方出具合法、等额、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后,由甲方付款给乙方。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12720.4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四次由甲方组织年度验收,甲方按照《长沙市五一大道两厢花卉布置(管养)项目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并以年度考核结果以及每月、每季的考核结果作为支付第四次款项的依据,如需对乙方扣分并核减合同费用且未在前三次款项中核减的,甲方有权在第四次的款项中直接将应核减金额全部核减后开具《财政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山支行(湖南省金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2010500000022345)
3.预付款保函:
否
本项目无预付款。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11-22 —— 2026-11-21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五一大道。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甲方依据合同附件的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检查,定期考核每月月底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一个季度总结讲评两次,每季度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出具季度验收书。一年组织一次专家验收,出具年度验收书。
乙方须配合甲方开展项目考核和验收,提供真实、有效的五一大道花卉布置(管养)项目整体履约情况报告,花卉更换记录(含品种、数量等)、养护日志、设施更换维修的台账、图片等资料。
甲方在考核和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10天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依照招标文件和乙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依照招标文件和乙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依照招标文件和乙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及《长沙市五一大道两厢花卉布置(管养)项目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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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按要求进行整改至验收合格。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项目布置(管养)情况,监督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并就乙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规定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提供真实、有效的文件资料。
5.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答复质疑,组织质疑复核,配合处理相关的投诉。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后10天内,未对违约行为进行整改和说明,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4.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若乙方每月考核分数低于85分超过3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若因财政评审程序、财政预算拨付延迟等非甲方自身可控原因,或乙方未按时提供完整付款资料、发票不符合要求、整改未完成导致付款条件未成就的,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逾期利息及其他违约责任。
6.经双方协商一致,第十条第1款中对于逾期利息的约定不适用,约定甲方不承担逾期利息。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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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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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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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花卉景观维护人员是乙方的员工,与乙方形成劳动关系。乙方负责维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保障人身安全。
4.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导致施工人员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法定代表人: | 余宏卿 | 法定代表人: | 邱迪 |
| 委托代理人: | 无 | 委托代理人: | 无 |
附件列表:
- 附件一、检查考核方法.doc
-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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