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且至投标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 注: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有投标人在本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企业时须体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人员时须体现身份证号码。) 4.2 其他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 (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 (3)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4)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包含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