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控制金额:床位:2.3元/天/床位;门诊:0.1元/天/人次。
4、服务期:3年。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洛阳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通告》的规定,要求洛阳市各医疗卫生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理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洛阳市环岭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是洛阳唯一一家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经专家论证认为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项目采购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综上所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并推荐洛阳市环岭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洛阳市环岭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孟津县朝阳镇向阳村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吴洁 |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张海军 | 河南枫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吕冬红 | 洛阳水利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公示期限从2025年12月24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
五、异议反馈时限:2025年12月24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6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9-64970028
- 财政部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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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2315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69892585 1513898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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