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宜城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宜城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2.2招标范围:本项目在对宜城市18个停车场的728台充电桩进行建设,配套建设变压器及充电站,并同步实施土建配套工程、站内直流充电设备安装工程、供配电系统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
更改为:
第一章 招标公告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选取EPC总承包单位,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勘察、设计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删除原招标公告中“3.4 其它要求:投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中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按照标段最高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本次答疑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特此澄清!
招标人: 宜城市智泊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宜城市智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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