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1563号-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供货方案由技术部分变更为商务部分 | 供货方案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供货方案,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货源保证措施;2、质量保证措施;3、应急预案保证措施;4、食材安全保证措施;5、检验检疫措施 上述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每项得2分。存在一般缺陷: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每存在一类缺陷扣1分。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 注:按照产品实际情况提供货源渠道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政府权威机构出具的《动物防疫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供货方案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供货方案,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货源保证措施;2、质量保证措施;3、应急预案保证措施;4、食材安全保证措施;5、检验检疫措施 上述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每项得2分。存在一般缺陷: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每存在一类缺陷扣1分。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 注:按照产品实际情况提供货源渠道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政府权威机构出具的《动物防疫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 2 | 纸质文件要求 | 需提供纸质文件 | 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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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6555号
联系方式:0431-80776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经开区昆山路与兰州街交汇,长春总部基地国金中心9-1栋
联系方式:18584395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电 话:1854317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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