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
1 | 招标公告 | 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09时00分 | 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05日09时00分 |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2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 ||||||
3 | 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2.4(3) | C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费率报价) | 10.0 | 费率报价方式 (1)以费率报价作为评分基础。按本表 2.2.2内容计算评标基准值(S)。 (2)某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等于评标基准值(S)时得满分;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某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大于评标基准值(S)时,Bn-S=1%的扣2分,Bn-S=2%的扣2x2=4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评标基准值(S)大于某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时,S-Bn=1%的扣1分,S-Bn=2%的扣2x1=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3)计算式:Bn>S时,投标人报价:Bn得分=60-2x(Bn-S)/1%Bn | C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费率报价) | 10.0 | 费率报价方式 (1) 以费率报价作为评分基础。按本表2.2.2内容计算评标基准值(S) (2) 评分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满分10分,投标人费率报价(Bn)和评标基准价(S)相减,Bn-S>0(为正数)的,每(+1%)值扣0.2分;Bn-S<0(为负数)的,每(-1%)值扣0.1分,扣完为止,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