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标时间:2026-10-15 09:30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保证金到账金额(元)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备注 | 签名 |
| 1 | 四川太岳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6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5.5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5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4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3.5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8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7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2 | 天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9.9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8.9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7.9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6.9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5.9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4.9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9.4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8.4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3 |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7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3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4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2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1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2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6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7.6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4 | 四川鼎恒永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5.8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4.9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5.1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5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4.1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8.2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8.3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5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1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1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3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5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3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8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70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6 | 四川天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6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5.8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6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3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1.5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7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9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7 | 成都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0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3.8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3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6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5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5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6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7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8 | 四川建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4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3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2.7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5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2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0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9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9 | 四川锐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2.6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2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2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1.6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6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6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6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10 | 四川经信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3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2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2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6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2.8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8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6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11 | 成都智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5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1.3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5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6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2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5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8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12 | 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5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4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4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4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3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8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8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13 | 四川中恒德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5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8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5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1.4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4%;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2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6.8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6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14 | 四川天府兴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5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4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4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3%;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3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8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8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15 | 四川廉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6.2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5.4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5.6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4.8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4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8.6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7.8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16 | 四川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5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1.5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4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3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4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9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6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17 | 四川省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1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3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5.3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6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3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3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6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7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18 | 四川行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0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9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8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7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6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5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9.5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8.5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19 | 四川华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2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3.8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3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4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6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6.9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8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7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20 | 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5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2.8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8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3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2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1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7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9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21 | 四川大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5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1.5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3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3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2.8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7.6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8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22 | 四川科达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5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6.5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4.5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4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5.5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3.5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7.5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7.5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23 | 郫县蜀郡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所 | 完整 | 0 | 投标报价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每单绝对值叠加)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取。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6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5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5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5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4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8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8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元,按 3000 元收取。 | 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900000 |
| 招标人代表: | 江家乐刘玉琴 | 记录人: | 文俊静 | 监标人: | 郭子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