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
一、招标条件
本吴堡县水利局集中式净水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29.04 万元,招标人为吴堡县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竞争性谈判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吴堡县水利局集中式净水系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904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吴堡县水利局集中式净水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吴堡县水利局集中式净水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吴堡县水利局集中式净水系统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 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 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榆林市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2.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15 号);
2.1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 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 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 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
(https://***/)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
2.13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吴堡县水利局集中式净水系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并出具企业合法有 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 2024 年企业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 址: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自带 U 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需提供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项目确认回执单、领取询价通知书经办人介绍信原件及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榆林铭和信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家属院三单 元 201 室)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 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 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下载专区中的《陕西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