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陈庄镇、郭庄镇、淮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献县陈庄镇、郭庄镇、淮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献县陈庄镇、郭庄镇、淮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献发改投资【20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献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为 12853.52 万元,其中:勘察费:49.69万元; 设计费:263.16万元(含施工图纸审查费用);工程费(含设备费、临时设施费):12540.67万元;建设规模:坑塘改造713384平方米,坑塘周围改造27494平方米,防护栏杆23474米,路面硬化293104平方米,面包砖硬化135286平方米,铺设雨水管道及排水边沟5170米,新建泵站4座,新建路灯4903套,充电桩325个,改户厕568户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建设地点:献县陈庄镇、郭庄镇、淮镇区域内 ??2.2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1)勘察:本次 EPC 招标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工程测量工作。 (2)设计:本次 EPC 招标设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包括; (3)采购、施工: 本次 EPC 招标施工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涉及工程内容的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甲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1.3其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2.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2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测量相关专业工程师职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4拟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5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 其他3.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得少于 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3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将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以上份额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拟投入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其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12 09:00至2026-01-1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2-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远程异地评标。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祈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张浩 ,联系电话:0317-2077890/15033362042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献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办
电话: 18903270670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费金额:0元/标段(包)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献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祈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献县城内东升路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颐和大厦 |
| 邮编: | / | 邮编: | 061001 |
| 联系人: | 付宝恒 | 联系人: | 张浩 |
| 电话: | 0317-4636513 | 电话: | 0317-2077890/15033362042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qian2025@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迎宾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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