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建设项目ICU、实验室、手术室等净化工程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50594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监督部门: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估督导处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郭老师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1-69691304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街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21〕145号、豫发改审批〔2024〕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基建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ICU、实验室、手术室等净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建设项目ICU、实验室、手术室等净化工程
2.2招标编号:豫工程20250594001
2.3项目建设地点: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院内(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阜外大道1号)。
2.4建设内容:净化区域内的装饰及专业安装工程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净化区域内的装饰及专业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交(竣)工验收及保修等。
2.6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与EPC单位最终质量目标保持一致。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号)的规定,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医疗净化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3.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