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剑河县水务局的 E522629202500055S001001剑河县县城规划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于 2025年12月01日09时30分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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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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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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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得分: 93.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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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设计部分报价为:2487000.00元。施工部分报价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等文件规定的计价定额进行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进行取费后下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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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工期: 5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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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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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王小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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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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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5020172018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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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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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长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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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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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得分: 86.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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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设计部分报价为:2499000.00 元。施工部分报价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等文件规定的计价定额进行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进行取费后下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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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工期: 5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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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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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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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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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502011201206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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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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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中设建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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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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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得分: 77.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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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设计部分报价为:2395000.00 元。施工部分报价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等文件规定的计价定额进行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进行取费后下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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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工期: 5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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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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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刘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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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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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52202120230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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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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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年12月02日至 2025年12月04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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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剑河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1331445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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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兢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855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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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剑河县、 15186830099)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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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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