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5000229
二、项目名称:2025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 2,041,568.20元 | 98.02 |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成都武侯环亚华康体检门诊部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53号1栋4层 | 1,295,744.00元 | 98.8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民警、退休人员体检服务):
服务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04070100 | C04070100 体检服务 | 民警、退休人员体检服务 | 为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民警、退休人员提供体检服务。 |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具体体检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 | 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民警、退休人员体检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报告。供应商提供的体检服务满足医疗技术操作及规范要求。 |
合同包2(辅警体检服务):
服务类(成都武侯环亚华康体检门诊部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04070100 | C04070100 体检服务 | 辅警体检服务 | 为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辅警提供体检服务。 |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具体体检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 | 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民辅警体检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报告。供应商提供的体检服务满足医疗技术操作及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安成、王学成、林勇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包1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23363.00元计取;包2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17917.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336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791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011225210200010622[2025]00346。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410,000.00元(采购包1:2,045,400.00元,采购包2:1,364,600.00元)。
(三)、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项目。本项目包件一总价最高限价2,045,400.00元,其中民警男单价最高限2,050.00元/人;民警女(已婚)单价最高限2,300.00元/人;民警女(未婚)单价最高限2,300.00元/人;退休人员(75周岁及以下)男单价最高限2,050.00元/人;退休人员(75周岁及以下)女单价最高限2,300.00元/人;退休人员(76周岁及以上)男单价最高限2,050.00元/人;退休人员(76周岁及以上)女单价最高限2,300.00元/人。本项目包件二总价最高限价1,364,600.00元,其中辅警男单价最高限1,100.00元/人;辅警女(已婚)单价最高限1,200.00元/人;辅警女(未婚)单价最高限1,200.00元/人。
(四)、本项目服务要求:
包件一:
1、供应商须按照医疗技术操作及规范提供服务,确保健康检查的质量和安全。
2、供应商体检安排应充分考虑体检人员的工作特点,提前沟通、衔接,以及必须的注意事项提示。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协调安排体检时间,并保证体检的工作顺利开展。体检人员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体检,供应商须为其安排补检时间。
3、供应商需有独立的体检中心或体检场所,不得采用体检车或临时搭建场所体检。
4、供应商应保证每位体检人员的受检项目于体检日一次性完成。
5、供应商应在体检场所配备独立导检人员。
6、供应商须确保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的隐私保护。
7、在体检进行期间,体检人员检查结果有明显异常情况的,供应商须及时通知体检者本人。
8、供应商提供的体检所需采血针等耗材为合格的一次性材料,杜绝交叉感染。
9、供应商须对所有参检人员的体检信息及结果保密,不能外泄于第三方知晓,不能用于除汇总分析报告以外的其他用途。
10、供应商需在个人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每位参检者独立的纸质体检报告(包括本人的体检结果和总检医师的健康情况分析及个性化指导建议),同时还有团队小结电子版及实际体检人员名单明细表。
11、供应商在体检结束后须派医务工作人员到采购人处提供体检报告的解读及咨询答疑服务,所派医务工作人员需耐心细致,能认真仔细回复体检职工的相关疑问。
12、供应商应为参检人员提供营养早餐,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13、参检人员的建档费、静脉采血费、真空采血管等费用,均包含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包件二:
1、本包件采用固定套餐加专项包(五选一)模式体检。专项包由体检人员自行选择。供应商报价应综合考虑。
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技术操作及规范提供服务,确保健康检查的质量和安全。
3、供应商体检安排应充分考虑体检人员的工作特点,提前沟通、衔接,以及必须的注意事项提示。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协调安排体检时间,并保证体检的工作顺利开展。体检人员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体检,供应商须为其安排补检时间。
4、供应商需有独立的体检中心或体检场所,不得采用体检车或临时搭建场所体检。
5、供应商应保证每位体检人员的受检项目于体检日一次性完成。
6、供应商应在体检场所配备独立导检人员。
7、供应商须确保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的隐私保护。
8、在体检进行期间,体检人员检查结果有明显异常情况的,供应商须及时通知体检者本人。
9、供应商提供的体检所需采血针等耗材为合格的一次性材料,杜绝交叉感染。
10、供应商须对所有参检人员的体检信息及结果保密,不能外泄于第三方知晓,不能用于除汇总分析报告以外的其他用途。
11、供应商需在个人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每位参检者独立的纸质体检报告(包括本人的体检结果和总检医师的健康情况分析及个性化指导建议),同时还有团队小结电子版及实际体检人员名单明细表。
12、供应商在体检结束后须派医务工作人员到采购人处提供体检报告的解读及咨询答疑服务,所派医务工作人员需耐心细致,能认真仔细回复体检职工的相关疑问。
13、供应商应为参检人员提供营养早餐,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14、参检人员的建档费、静脉采血费、真空采血管等费用,均包含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五)、监督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本级)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205号
联系方式:028-84882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德天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槐树店二路128号13层1308、1309、1310号
联系方式:028-6063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8-60638188
四川正德天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