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剑控股集团长宁工贸有限公司物业(含保安)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渝剑控股集团长宁工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重庆市渝剑控股集团长宁工贸有限公司物业(含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重庆市渝剑控股集团长宁工贸有限公司物业(含保安)服务采购
|
128.92
|
1
|
1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128.9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或两证合一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注①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两证合一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重庆市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同类证书如证书名称不一致的,以当地核发为准。
注②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许可证非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必须承诺成交后,进场前提供经重庆市城市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https://***/%EF%BC%89%E4%B8%8B%E8%BD%BD%E6%9C%AC%E9%A1%B9%E7%9B%AE%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4%BB%A5%E5%8F%8A%E5%9B%BE%E7%BA%B8%E3%80%81%E8%A1%A5%E9%81%97%E7%AD%89%E9%80%92%E4%BA%A4%E5%93%8D%E5%BA%94%E6%97%B6%E9%97%B4%E6%88%AA%E6%AD%A2%E5%89%8D%E5%85%AC%E5%B8%83%E7%9A%84%E6%89%80%E6%9C%89%E9%A1%B9%E7%9B%AE%E8%B5%84%E6%96%99%EF%BC%8C%E6%97%A0%E8%AE%BA%E4%BE%9B%E5%BA%94%E5%95%86%E4%B8%8B%E8%BD%BD%E4%B8%8E%E5%90%A6%EF%BC%8C%E5%9D%87%E8%A7%86%E4%B8%BA%E5%B7%B2%E7%9F%A5%E6%99%93%E6%89%80%E6%9C%89%E9%87%87%E8%B4%AD%E5%86%85%E5%AE%B9%E3%80%82%3C/p%3E%3Cp%3E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2月3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相关时间和地点
工本费缴纳开始和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
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10日
(上午09:00-下午17:00工作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10:00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
2025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10:30
|
磋商地点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具体地点详见大厅显示屏)
|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
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磋商文件、递交《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确认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
|
网上获取
|
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代理执行编号)、《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确认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136746604@qq.com(邮箱)。
户 名: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巴南支行
账 号:500122015018000012342
|
说明:根据《财政部94号令》,按以上程序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才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五)磋商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缴后不退。由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缴纳。未缴纳工本费视为未依法获取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递交)
1.转账(汇款)方式
1.1供应商应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https://***/%EF%BC%89%E5%AF%B9%E5%BA%94%E6%9C%A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5%85%AC%E5%91%8A%E4%BF%A1%E6%81%AF%E6%A0%8F%E4%B8%AD%E7%9A%84%E4%BF%9D%E8%AF%81%E9%87%91%E4%BF%A1%E6%81%AF%E3%80%82%3C/p%3E%3Cp%3E
1.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 磋商保证金保函方式
2.1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磋商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磋商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磋商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2.2磋商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磋商保证金保函须随响应文件一并密封递交,磋商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需及时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2136746604@qq.com邮箱)。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https://***/%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8%AF%B7%E5%90%84%E4%BE%9B%E5%BA%94%E5%95%86%E6%B3%A8%E6%84%8F%E4%B8%8B%E8%BD%BD%E6%88%96%E5%88%B0%E9%87%87%E8%B4%AD%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9%A2%86%E5%8F%96%EF%BC%9B%E6%97%A0%E8%AE%BA%E4%BE%9B%E5%BA%94%E5%95%86%E4%B8%8B%E8%BD%BD%E6%88%96%E9%A2%86%E5%8F%96%E4%B8%8E%E5%90%A6%EF%BC%8C%E5%9D%87%E8%A7%86%E5%90%8C%E4%BE%9B%E5%BA%94%E5%95%86%E5%B7%B2%E7%9F%A5%E6%99%93%E6%9C%AC%E9%A1%B9%E7%9B%AE%E6%BE%84%E6%B8%85%E6%96%87%E4%BB%B6%E7%9A%84%E5%86%85%E5%AE%B9%E3%80%82%3C/p%3E%3Cp%3E
(四)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渝剑控股集团长宁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老师
电 话:15922993166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渡舟正街59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2551600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