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305]PT[TP]2025001
二、项目名称:秀屿区公益性小型水库社会化管护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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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168号1903室 | 950,000.00元 | 秀屿区公益性小型水库社会化管护(总价):9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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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秀屿区公益性小型水库社会化管护):
服务类(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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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水库管理服务 | 秀屿区公益性小型水库社会化管护 | 东风水库和石塘水库 | 按谈判文件执行 | 按谈判文件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项 | 按谈判文件执行 | 100,000.00 |
1-1-2 | 水库管理服务 | 秀屿区公益性小型水库社会化管护 | 其余27座水库 | 按谈判文件执行 | 按谈判文件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项 | 按谈判文件执行 | 85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陈清锋 |
评审专家: | 郑维谦 、 陈建达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以下收费标准计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合同包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总金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按以上收费标准的8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行莆田梅峰支行 账号:13441101040001011。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支付标准按闽财购函(2017)64号执行。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费用由采购人支付的规定。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秀屿区公益性小型水库社会化管护:1.1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审查,各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局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司法楼4层
联系方式:陈先生/1359902317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丰美小区10号楼502室
联系方式:小陈/0594-2290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4-2290239
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