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港龙潭港区七期工程——渣土运输处置
(项目名称
)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港龙潭港区七期工程——渣土运输处置
标段
招标公告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港龙潭港区七期工程——渣土运输处置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港龙潭港区七期工程——渣土运输处置
1.2
招标人: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港龙潭港区七期工程——渣土运输处置,包括植被土清除、土方挖、运及处置等。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港龙潭港区七期工程——渣土运输处置,包括植被土清除、土方挖、运及处置等。详见清单报价表。
2.2
招标预算
(
元
)
:
3091
万元(含税价)。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2836
万元(去税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4
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5
建设地点:
南京港龙潭港区。
2.6
标段划分: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港龙潭港区七期工程——渣土运输处置
2.7
质量要求:
合格。
2.8
安全目标:
无安全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
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根据《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
2014
年第
301
号)
2017
年修订第十条:本市实行渣土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制度,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通过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提供南京市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原件扫描件)。
(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表、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仅需提供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含)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承担过单项合同土方量在
27
万方及以上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真实有效发票(发票金额不限),两者缺一不可。合同、发票所标明的中标人(承包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土方量以合同为准
(
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
。
(
4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企业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近半年
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6
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原件
(
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
;本项目周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同时承接其他运输项目(提供承诺书原件)。
(
5
)其他要求:
(
5-1
)投标人须在江苏省港口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履约信誉考核
B
级及以上(还未进行履约考核的单位,系统默认履约考核等级为
B
级),开标日当日采购人在采购平台中进行查询核实。(
5-2
)本项目周期内投标企业的在手工程渣土运输处置项目(含本项目)不得多于
3
个(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公布的最近一期“南京市渣土运输企业信息公示”为准),提供承诺书。(
5-3
)根据《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相关车辆要求及为了保证运力,企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运输密闭要求的相应数量:运输车辆
45
辆
(
含
45
辆
)
以上,其中包含新能源换电渣土车
5
辆
(
含
5
辆
)
以上(核准运输车辆数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公布的最近一期“渣土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分”中数据为准
)
,并保证项目周期内具有的运输车辆数量始终不低于上述条件要求
(
提供承诺书
)
,且有符合与车辆数相对应要求的机动车行驶证(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须列出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行驶证明细清单。(
5-4
)投标人纳税信用等级须为
C
级及以上,提供从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下载的
2023
年或
2024
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http://ecg.portjs.cn:20909
)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
,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具体要求见
“
电子采购平台
”
;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
2025
年
07
月
21
日
2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07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南京银行南京兴隆大街支行
银行帐号:
0164280000000953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7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
。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本项目
口
需要
/
☑
不需要
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是否接受邮寄:
是
口
否
☑
。
5.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
当日
14
时
00
分
至
15
时
00
分
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
5
.
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
予以
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
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
电子
招标采购
平台
(
http://ecg.portjs.cn:20909
)
☑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号 |
联 系 人: | 刘工 |
电话: | 025-58582159 |
电子邮箱: | kuaileshuiguo@aliyun.com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 |
联 系 人: | 孙先生 |
电话: | 025-83202728 |
电子邮箱: | zb7chu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