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青岛市黄岛区中心医院康复及眼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省 2025-06-06
1.采购条件
受青岛市黄岛区中心医院的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青岛市黄岛区中心医院康复及眼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DXZY-4-2025013)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92万元,共两包。
包号 预算金额(元)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1 1240000.00 1套 采购经颅磁刺激器等设备,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 680000.00 1套 采购电脑验光仪等设备,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须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应办理医疗器械经营(生产)的许可证或者相关备案(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不能超出许可证或相关备案凭证等证件规定的范围);投标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备案凭证(注明有附件的,还需提供附件)。
2.2)若所投产品属于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供应商需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不能超出辐射安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
3.2信用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3.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6月7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的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或者相关备案。
4.3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未按规定时间、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提交时间:2025年6月19日9时00 分起至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
5.2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9时30分。
5.3提交地点:青岛市(详见招标文件)。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6月19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青岛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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