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雅龙古河片区规模化供水工程(EPC+O)总承包
更正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雅龙古河片区规模化供水工程(EPC+O)总承包
二、招标编号:E4512002876004208
三、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0日
四、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5日
五、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以下更正:
序号 | 章节(条款)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或盖章要求 |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双方盖章,其他只需盖联合体任一单位的电子印章。 |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双方盖章,其他只需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电子印章。 |
2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六:委托运营合同格式”的“四、运营费用及支付方式” | 本项目运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实行自负盈亏。运营费用包括药剂费、设备设施日常维护费、人工费、日常办公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本项目经政府部门定价的水费由运营方负责收取,所收取水费作为本项目运营费用使用。 | 本项目运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实行自负盈亏。运营费用包括药剂费、设备设施日常维护费、人工费、日常办公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本项目经政府部门定价的水费由运营方负责收取,所收取水费作为本项目运营费用使用。 运营期供水价格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桂发改价费规〔2024〕400号)核定。若因电价、药剂价格、人工成本等主要运营成本连续两个季度上涨超过10%,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运营成本重大变化,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水价调整申请,甲方应配合启动成本监审及调价程序。 |
3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六:委托运营合同格式”的“五、运营履约保证金” | 5.3运营期限届满,乙方全面履行本协议义务、完成运营资产移交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无未决违约责任或未清债务的,甲方应在办理完毕移交验收手续后30日内将运营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乙方;存在未决违约责任或未清债务的,甲方有权先行扣留,待处理完毕后结清退还。 | 5.3运营期届满前6个月,双方应共同确认移交标准。乙方仅需保证移交时资产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因正常磨损导致的性能下降不视为违约。甲方要求超出正常使用状态的恢复性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运营期限届满,乙方全面履行本协议义务、完成运营资产移交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无未决违约责任或未清债务的,甲方应在办理完毕移交验收手续后30日内将运营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乙方;存在未决违约责任或未清债务的,甲方有权先行扣留,待处理完毕后结清退还。 |
4 | 投标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1月10日 09 时 30 分 |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1月23日 09 时 30 分 |
六、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站
地址: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北建丰北路东五巷1号
邮编:530800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8-5817073
传真:0778-581707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润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2栋1118室
邮编:530000
联系人:邓英卓
电话:0771-5703815
传真:0771-5703815
E-mail:gxrunde@[链接]
交易服务部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8-581216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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