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
永临结合电力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变更项目法人和招标核准事项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5〕5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5〕1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渝合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由四川渝合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永临结合电力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类别)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中标后,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招标人签订三方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工程
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主线起于合江县先滩镇东侧川渝省界处,与重庆至贵州赤水至四川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在太和特长隧道内相接,经合江县先滩镇、福宝镇至川黔省界,与重庆经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赤水段)在樟柏岩特长隧道内相接后进入贵州境,经贵州省赤水市,于赤水市大同镇与合江县九支镇交界处以桥梁相接,再次进入四川省境内,后经叙永县大石镇、水尾镇、天池镇,上跨厦蓉高速公路,经兴隆止于龙凤镇卷子城村,接规划待建的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宜宾段,主线全长约68.107公里。另含合江支线段路线全长24.066公里、先滩互通连接线1.591km、天堂坝互通连接线0.475km、大石互通连接线1.558km。
2.2 电力工程
重庆至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永临结合电力工程包括自供电部门审批的外接电源搭火电点至高速公路用电端配电房高压侧(不含配电房及配电房内设备安装)等输配电工程。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计划工期
2.3.1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变(配)电工程、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电缆线路工程、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利用结合等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及其缺陷责任修复,其中:
(1)变(配)电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变(配)电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主要包括:临时性施工用电源,临时性施工用水,临时性施工通信,二次接口,公路接口,给水接口,排污接口,市话通信线路、废旧物资拆除、运输及移交至产权单位指定地点,废旧基础及构支架拆除、清运,扩建工程中因施工受损的绿化恢复,地基处理,桩基检测,变(配)电站标准化设施(含安健环设施、视觉识别系统),变(配)电工程所涉及的征地,征地范围内原有附着物清理,青苗林木的赔偿等。调试工程包括: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特殊调试及配合机电系统整套启动调试。
(2)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架空输电线路的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调试工程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主要包括:①线路本体工程、施工场地租用、辅助施工费用、桩基检测、穿越风景区补偿及各类市政管道拆除(如有)、旧电力线拆除(如有)、跨越及河流封航、施工道路修筑、杆塔三牌(塔号牌、警示牌、相序牌)制作及安装(含线路π后原线路塔号牌的更换)、OPGW光缆架设及变电站进站光缆的敷设(含接续、单盘测量、全程测量等)、线路参数测试(同一条线路分多标段施工招标的,线路参数测试及光缆全程测量均由第一施工标段负责);送电线路防干扰措施费等。②建设场地占用及清理:除沿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砂石场、矿场、取石场、砖厂、煤矿等大型赔偿外的所有赔偿工作,包括塔基征占地、电杆坑(洞)赔偿、青苗赔偿、树木砍伐(含经济林木砍伐、砍伐手续的办理及植被恢复费的缴纳),包括电力线、通信线迁改及拆除、搭设跨越架等所涉及的青苗赔偿及树木砍伐。③电力线、通信线改迁:工程施工可能涉及的所有电力、通信线路改迁(包工包料)或拆除。④交叉跨越(含拆除部分):架线(或拆除)时跨越电力线、通讯线、铁路、公路、河流及堤防、水库附近基础和架线涉及的青苗赔偿、跨越架临时占地、措施费(含特殊跨越措施费)和施工申请手续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及支付。
(3)电缆线路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的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调试工程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主要包括:本体工程及施工期间道路临时占用、路面破复、人行道修复、地下市政管线、水井(池)、通信线路及管道迁移、旧电缆迁移、绿化(青苗)林木赔偿及修复、电缆线路走廊征地、白蚁防治等工作,以及与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公共服务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等工作,均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4)临时用电设施利用及拆除:包括临时用电转为永久用电后的升级改造,以及项目投运后非永久用电之外的临时用电设施拆除等工作。拆除的临时用电设施归还原承包人并堆放至指定位置。
(5)工程所涉及的合规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水保、环评、林地许可、地灾(如有)、压矿(如有)、文物调查(如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植物保护、安全卫生评估以及水保环评验收等。
2.3.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4个标段,标段号为DL1~DL4。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工期见本公告附表一。
2.3.3计划工期
DL1~DL4标段:计划4个月(含调试期)实现通电运行,各单处电力工程须同步满足本项目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节点要求。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电力工程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DL1~DL4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s://[链接])的注册网员,于2026年10 月17日00 时00分至2026年11月0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
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链接])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9日10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3)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2026年11月09日10时00分~10时30分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现场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53号中广智媒城B座8层)。
5.3 投标文件的送达
(1)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原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链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链接])、泸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 [链接])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链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链接]/)、泸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 [链接])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链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链接])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提问回复”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5.2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2)远程开标方式的,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系统进入异议倒计时时间内,点击“开标异议提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5.2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
邮政编码: 646000
电 话:0830-2285252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渝合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龙凤镇龙凤社区三社中桥旁企业综合服务中心713号
邮政编码:646500
联 系 人:代女士
电 话:1398434060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028-85526037
2026 年 10 月 16 日
附表一
DL1~DL4(招标项目名称)招标
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一览表
标段 | 土建标段号 | 起止桩号 | 里程长度(Km) | 服务期限(月) | 主要工程量 |
DL1 | T4 | K27+030~K35+857 | 22.8 | 施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重庆至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叙永县境内)35kV永临结合电力输变电工程,泸州叙永临结合供电段,新建2座35kV变电站,其中3#施工35kV变电站新建主变压器2台,本期10+6.3MVA,终期10+6.3MVA,35kV侧本期采用单母线接线,终期采用单母线接线,本期出线1回,终期出线1回,10kV侧本期采用单母线接线,终期采用单母接线本期出线4回,终期出线4回,10kV电容器组本期新建2台,容量2000+1000kvar,终期2000+1000kvar;4#施工35kV变电站新建变压器1台,本期建设8MVA,终期8MVA,35kV侧本期采用单母线接线,终期采用单母线接线,本期出线1回,终期出线1回,10kV侧本期采用单母线接线,终期采用单母接线,本期出线4回,终期出线4回,10kV电容器组本期新建1台2000kvar,终期2000kvar。 |
T5 | K35+857~K50+160 | ||||
T6 | K50+160~K69+230.60 | 18.42 | |||
DL2 | T4 | K27+030~K35+857 | 22.8 | 重庆至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叙永段)新建35kV供电线路长26.70km,其中4#变电站至3#变电站35kV架空线路19km,电缆线路1.30km,导线型号为JL/G1A-150/25、电力电缆型号为YJV-26/35kV-3×240;兴隆至4#变电站35kV架空线路工程6km,电缆线路0.40km,导线型号为JL/G1A-240/30,电力电缆型号为YJV-26/35kV-3×400。 | |
T5 | K35+857~K50+160 | ||||
T6 | K50+160~K69+230.60 | 18.42 | |||
DL3 | T4 | K27+030~K35+857 | 22.8 | 重庆至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临时10kV外线新建工程(叙永段土建4-6标),本项目共涉及6个土建标段,新建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65.767km,电力电缆2.905km,新立电杆1338根(包含钢管杆2根),新装柱上真空开关37台,户外隔离开关453台,避雷器1035只,智能台区终端63套,低压综合配电箱37台,电能表1只,行人、行车排管1954.81米,新增现浇井23座。 | |
T5 | K35+857~K50+160 | ||||
T6 | K50+160~K69+230.60 | 18.42 | |||
DL4 | T1 | 主线K0+000~K19+860;合江支线LK23+400~LK24+128.6 | 20.58 | 重庆至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临时电力10kV外线新建工程(合江段土建1-3标),新建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75.733km,电力电缆部分2.99km,新立电杆1348根(其中包含钢管杆26根),新装户外开关箱1台,柱上真空开关14台,户外隔离开关327台,避雷器939只,行人、行车排管825米,新增电缆井11座,半预制检查井14座。 | |
T2 | |||||
T3 | K19+860~K26+771;江支线LK0+000~LK23+400 | 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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