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鲁甸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等)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链接])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ZC2026-C3-01565-YNZB-0010
项目名称:鲁甸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鲁甸县农业农村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等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自采购人提供完整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之日起 7 日内完成编制并提交成果文件。全过程跟踪审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同步开展施工准备、施工、竣工各阶段造价与程序审核。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计之日起 30日内完成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报告。成果资料移交及后续服务 :至成果资料全部移交、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供应商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相应履约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于本单位);财务审计负责人(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主负责人):注册会计师(CPA,注册于本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需出具单位社保证明或者劳动合同)。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上述两名负责人。1.2本次竞争性磋商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磋商的牵头单位须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两家),均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与 连带责任。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交各自对应资格审查资料,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重复参加本项目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不能提供上述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提供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金等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1.5.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6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1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1.7.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 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不再执行小微企业报价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同时供应商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相应履约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于本单位);财务审计负责人(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主负责人):注册会计师(CPA,注册于本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需出具单位社保证明或者劳动合同)。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上述两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链接])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兼容的数字证书(CA),在平台绑定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链接]?_app_=[链接]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市昭阳区官坝社区乌蒙古镇4号地块一期13栋07号开标厅
六、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标项1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链接])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链接]?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官坝社区乌蒙古镇4号地块一期13栋07号室。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甸县支行
收款户名:云南耀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24039701040018218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官坝社区乌蒙古镇4号地块一期13栋07号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鲁甸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鲁甸县砚池街道卯家湾绿色食品产业园区(展示中心8楼)
联系方式: 0870-3195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耀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官坝社区乌蒙古镇4号地块一期13栋07号室
联系方式:19984086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异
电 话:19984086606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