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西溪河狮子桥北段及萃屏山城市生态系统修复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2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西溪河狮子桥北段及萃屏山城市生态系统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安市西溪河狮子桥北段及萃屏山城市生态系统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区发改投资[2025]2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区发改投资[2025]21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安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区。
2.2本标段工程内容及规模:园建工程(园路、广场、水景、构筑物、儿童活动区等)、绿化工程(乔木、灌木、地被种植及生态复绿)、道路工程(横一路道路改造约117m样板段及健身步道)、健身游乐设施、配套建筑、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
2.3计划工期:总工期4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标段的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预算编制、后期设计变更、竣工验收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相关成果资料及后续工作、施工总承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整体移交,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等。
2.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6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验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R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本单位购买社保证明£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本单位购买社保证明)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2)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利义务;(3)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时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30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链接])—“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链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 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 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 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安市(州)》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26-2249000、 0826-2222986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96号
邮 编:638550
联 系 人:蔡老师
电 话: 1868174195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安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办事处果酒巷滨江安置房二楼
邮 编:638550
联 系 人:游老师
项目负责人:杜老师
电 话:0826-690119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6年9月 29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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