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2025年采暖季采购无烟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9-0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083030010003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2025年采暖季采购无烟煤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00000
最高限价:1900/吨
采购需求:采购无烟煤(无烟1号)1000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100 %,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10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部分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8-14至2025-08-20,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0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以成交金额为基准,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5%计取,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1%计取。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4、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在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本项目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后,依据相关法规及时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依规合法并公开合同内容。
7.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及时在“信用河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8、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
9、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地址: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
联系方式:0313-5362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家屯镇领秀城三号院3-4-1701
联系方式:0313-8015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晨
电话:0313-8015335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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