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2025年第一期)已由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安恒管函(2025)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康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恒口示范区恒口镇;
2.2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恒口示范区恒口镇民兴、枫树、双椿、小垱等32个行政村425户,293个地块。项目建设规模216.5亩,拆旧区面积约196.8亩,工程施工费预算523.7万元。主要工程内容有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和其他工程。
2.3项目估算价:约为523.7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2025年第一期)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专门从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公司(以营业执照为准);(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力及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配置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3.3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信用、业绩等信息必须在建筑市场或水利建设市场主体
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可查询,需提供网址、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声明函;
3.5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信誉要求
4.1在“信用中国 ”中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在“陕西建设网(http://***/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 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未被记录“不良信用 ”信息;
4.2投标人被列入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27日09时00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康投建设有限公司(安康市万达公寓A座506室)进行项目报名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5日09时00分;
7.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大道创业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336266092
9.2招标代理机构:康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万达公寓A座506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0915-8100567
康投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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