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项目名称:凉山州发展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选聘法律服务机构收购处置债权、防范内部风险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SWUEECG202524869
现在做如下补遗:
一、包1最高限价:5.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费:调整为“①对拟收购债权相关业务进行尽职调查单笔服务报价最高限价为单笔债权本金余额的0.3‰;②对拟处置债权相关业务尽职调查单笔服务报价最高限价为单笔债权本金余额的0.1‰。”
二、报价表变更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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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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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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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收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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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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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和再审诉讼代理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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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代理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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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单笔服务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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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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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
报价函(包1):
1.调整为“1、 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提供的服务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并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
(1)基础收费 万元;
(2)诉讼代理费用 元/户;
(3)二审和再审诉讼代理费 元/户;
(4)执行代理费用 元/户;
(5)尽职调查
①对拟收购债权相关业务进行尽职调查单笔服务报价为单笔债权本金余额的 ‰;②对拟处置债权相关业务尽职调查单笔服务报价为单笔债权本金余额的 ‰。 ”
2. 删除“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或履约,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 “4.我方同意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30天。”调整为“90天”。(包2同上)
四、附件已重新上传,请自行下载。
采购人:凉山州发展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凉山西南联交所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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