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2025-PG/05-0002 | 经济事项名称: |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蛋鸡养殖循环农业项目”征集合作方 |
经济事项内容: | 马昌营镇拟建立以“现代物流、农业高新技术和商贸服务”为主体的绿色产业体系,依托“互联网+农业”创新理念,延伸农业休闲与农业双创产业,依据马昌营2020年-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及马昌营镇总体发展定位,拟在东陈各庄村利用村沟西上坎土地开展蛋鸡养殖循环农业项目,打造以养殖蛋鸡为主业的智能科技农业生产工厂,促进马昌营镇域内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镇域产业统筹。 依据马昌营镇的产业发展,东陈各庄村拟通过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蛋鸡养殖循环农业项目合作方,合作方应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及蛋鸡养殖相关经验,蛋鸡养殖循环农业项目应以“生态养殖碳减排”为理念,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变传统养鸡模式,创新鸡舍鸡粪利用,通过鸡粪改造土壤、鸡舍顶部光伏发电,增加经济效益。合作方在合作期间应保证项目达产后可产蛋鸡20万只,年产蛋6000万枚。项目预计投资总金额为1.3亿元,主要为固定资产投资,包含鸡舍的设计及工程建设;养殖专用设备、光伏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的投入和工程安装等(投资建设清单见附表1)。 合作地块位于马昌营镇东陈各庄村,占地面积约123.35亩,土地四至为东至马昌营村、南至东陈各庄村路、西至东陈各庄村林地、北至魏辛庄村,土地规划为产业用地,可用于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1年。出让方负责申请报批设施农业项目,合作方负责筹措资金进行建设、开发及独立运营。 通过公开市场引入专业的项目运营方,在马昌营镇当地推动种养、加工、销售一体化建设,从而促进上下游产业落地,辐射带动马昌营镇东陈各庄村及周边各村经济发展,进而助力全镇农业产业振兴。 合作期内合作方需按照以下标准向出让方支付土地租金:出租价格不低于1500元/亩/年,每5年递增5 %,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一年一付)。 | ||
资金来源: | 资金落实情况: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平谷区 / 马昌营镇 / 东陈各庄村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20年 | 拟出让方式: | 合作 |
出让方式描述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5-08-06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5-08-19 | 挂牌总金额(元): | 136907406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纳金额(元): | 50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公告价格(元): | 136907406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挂牌金额人民币136907406元,其中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3亿,土地租金3987405.93元,地上物补偿292万元。 2、公示期内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合作方。(竞价条件为竞土地租金,底价为1500元/亩/年,加价幅度为50元/亩/年)。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合作方资格 (1)合作方或其控股股东或意向受让方的控股子公司需具有蛋鸡养殖相关经验,需提供蛋鸡养殖相关材料。 (2)合作方或合作方的控股股东或合作方的控股子公司需拥有与蛋鸡养殖循环农业项目或者生态养殖碳减排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者合作方持有该类发明专利的独占使用权。需提供有效发明专利的相关证明或有效发明专利独占使用权证明。 (3)合作方需向出让方提供总体商业投资方案(需含投资额度),并得到出让方的书面认可。 (4)合作方无不良信用信息,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无尚未执行完毕的被执行信息、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无严重违法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5)同等条件下注册于平谷区域内的企业优先。 (6)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2、合作方在交易过程中应遵循的相关要求 (1)合作方须在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 (2)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合作方在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项目进行全面了解。 (3)合作方应自行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咨询专业人士及相关方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资格,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挂牌交易,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其他 (1)合作方应自主开展建设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出让方不参与合作方经营管理,不提供任何资金投入,不承担运营过程中的亏损和债务。 (2)合作方自行负责开发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全部资金,不得将提供的资源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获取融资。 (3)未经出让方同意并经民主程序并报经乡镇批准,合作方不得与第三方开展合作经营,合作期间,合作方不得将项目整体转让给第三方。 (4)合作方应保障优先解决出让方劳动力。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项目定位为蛋鸡养殖智能化科技示范工厂,合作方需按照产业定位自行运营建设,不得违反《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的产业定位,设施农业的审批由出让方负责协调申报,合作方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 2、合作期限20年,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项目建设期为1年。合作期内合作方应以租赁的方式租赁出让方合作地块,地块面积123.35亩,出租价格不低于1500元/亩/年,每5年递增5 %,年付上交款。20年租金总额为3987405.93元(具体见附表2)。合作期内的土地租金为不含税费金额,如需出让方提供正式票据,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并由受让方在纳税申报期内代缴。 3、该地块地上物涉及果树、养殖坑塘、设施农业大棚,原承租人地上物投资共计292万元(见附表3)。如最终合作方为非原承租人,则合作方需向原承租人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292万元,合作方一旦递交本次项目合作申请,视为同意对原承租人按上述金额进行补偿。 4、项目设定交易保证金为50万元,合作方受让资格确定后无故不签订合同则交易保证金归出让方所有。 5、出让方有权对合作地块进行监督管理,若发现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违反土地性质生产经营的出让方有要求合作方停止生产及经营并加以改正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合作方自负。 6、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出让方可立即解除合作,并依法追究合作方的违约责任:(1)合作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合作资格的;(2)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满3个月内,未进行任何投资;(3)合作方擅自与第三方开展合作的;(4)转让本项目的;(5)未经批准,进行违法建设;(6)逾期12个月未向出让方支付土地租金的;(7)改变项目用途,未开展蛋鸡养殖循环农业项目;(8)破坏土地资源,破坏生态资源环境,改变土地性质的,经通知整改仍不改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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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郭锦 | 联系电话: | 188000323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