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YZB-NW-2025-1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5年农药产品质量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市农业执法总队2025年度农药产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要求,承担天津 市农药产品质量检测任务,共计120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5年农药产品质量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5年农药产品质量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验检
测能力范围须包含农药制剂产品质量检测,提供证书及其附表;
(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 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
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或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 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注1.
投标人为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书应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2.投标人为 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明。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一份,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