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更正为: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公告 2.3招标范围及要求 及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编制等相关内容。
更正为:
2.3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划分为勘察及初步设计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的详勘、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报审和后续服务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的工作,且应提供分部位的挖方区土石比成果。
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勘察及初步设计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的详勘、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报审和后续服务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的工作,且应提供分部位的挖方区土石比成果。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更正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三、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补遗文件。
招标人:自贡市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