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8日,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与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签订了《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至白音华段公路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合同协议书,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为:通过现场调查、搜集相关资料,完成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至白音华段公路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承办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并通过评审。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协助采购人取得相关批复。提供与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有关的伴随服务。服务周期: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工作。在水保方案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取弃土场位置发生变更,且取弃土场选址确定文件需要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草局、乡镇、嘎查等部门选址确认并盖章,这个文件直到2025年8月25日在水保方案报告编制完成也没有取到。在2025年9月11日,项目管理单位锡白(西乌珠沁旗)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编制完成的《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至白音华段公路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经水利厅水保处复核,缺少必要的取弃土场位置确认文件,将本报告书退回,不予上会审查。后经项目公司多方努力,终于取得取弃土场选址确认文件。2025年1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组织了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后经修改完善后,于2025年12月17日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文件,《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至白音华段公路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内水保许决(2025)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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