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G233克黄线边坡监测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TJZDGX2025-05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0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2025年G233克黄线边坡监测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ZDGX2025-054 项目名称:2025年G233克黄线边坡监测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9.3万元 最高限价:25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18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监测设备布设施工及调试,并同步开展监测工作(30日内提交首次监测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完工后六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科研攻关(如有),缺陷责任期12个月,运维服务期36个月(含设备维修、监测服务,需要定期提交监测报告)。(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甲级资质;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边坡监测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5)供应商须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一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局(站)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6)供应商须配备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一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局(站)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7)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磋商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0日到2025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联系方式:24159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 联系方式:022-8720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兴、乔子函、刘娜 电 话:022-87200516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