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11132025000065-1
二、合同名称:无人机租赁
三、项目编号:N5111132025000065
四、项目名称:无人机租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梧桐街9号
联系方式:13541902991
供应商(乙方):四川三汇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高港大道489号乐山高新科技孵化器A园1号楼9层 911室
联系方式:0833-21354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无人机租赁 | 1(项) | ¥601,500.00 | ¥601,500.00 | 无 |
合同金额: 601,5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零壹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
履约地点:金口河城区及大峡谷景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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