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西流河镇茭排农民安置房项目(EPC)(HBXT-202510FJ-022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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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T-202510FJ-02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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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仙桃市西流河镇茭排农民安置房项目(EPC)已由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仙发改审批【2025】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桃市城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仙桃市城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梵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仙桃市西流河镇茭排村沔州大道以南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0422.06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3栋高层住宅楼,每栋17层,约51米,房屋532套,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室等建筑,并配套建设地下室(停车位432个、充电桩50个)、道路广场(停车位270个、充电桩30个)、给排水、消防、强弱电、燃气等设施
其他:质量要求:设计和工程材料设备、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工程设计: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工程设计成果文件应真实、准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技术规范,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工程设计成果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且通过相关审查并对其设计的质量负责;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 材料设备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和设计要求,且通过验收合格,并对采购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 3 、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具备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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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具体内容包括项目的总体规划及红线范围内总图设计(建筑定位、竖向设计、道路设计)、建筑单体全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设计;专项设计包括公建基础装修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景观园林设计。(2)负责对本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含深基坑支护、地基处理);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含弱电智能化)、建筑节能、园林绿化、暖通、给排水、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工程、室外配套工程(道路工程、路灯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管网工程、室外广场工程)、地下室工程等;(3)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全面承担专业分包的总包管理责任,其它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工程保修、各类设备的保修、售后维护、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等管理工程;EPC 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环境评估和检查、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1 合同估算价:37095.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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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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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则所有成员均需满足);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及以上;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满足即可)资质, 投标人需承接过以下①或②类似业绩:①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满足即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如联合体投标,施工方须满足,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同时在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设计合同金额达到3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设计方须满足,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注: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未注明单项工程投资额或建筑面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③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等相关事宜。④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⑤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分工。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要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外,其余盖章签字部分均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电子签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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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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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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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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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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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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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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