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5年12月至2026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2026年长乐西路街道棚户区、旱厕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长乐西路街道棚户区、旱厕清扫保洁服务;主要功能或目标:(一)1.棚户区道路及公共区域:路面应无明显垃圾、杂物、泥沙、积水 ,做到每日定时清扫,巡回保洁,保持全天整洁。2.楼道及楼梯间:楼梯台阶、扶手、栏杆应无灰尘、污渍,墙面无乱涂乱画、“牛皮癣”广告。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定期进行擦拭。3.垃圾桶及周边:垃圾桶摆放整齐,标识清晰,每日清理垃圾,定期清洗桶身,周边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渍。4.绿化带及公共设施: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枯枝败叶,公共设施(如健身器材、休闲座椅等)表面清洁,无灰尘、污渍。(二)旱厕保洁清掏1.卫生清洁:旱厕内地面无积水、无垃圾、无粪便堆积,墙面无污渍、无乱涂乱画。每天至少清扫、冲刷2次,定期消毒。2.粪便清掏:及时清掏粪便,每月至少4次,防止满溢,清掏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周边环境整洁。3.设施维护:旱厕内设施(如照明等)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三)1.社区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棚户区院落垃圾未及时清扫或垃圾未及时清运问题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未按甲方要求整改,扣除当月2%的服务费用。2.棚户区居民反映院落垃圾未及时清扫或垃圾未及时清运问题时,甲方要求乙方及时整改清理,如未按甲方要求整改,扣除当月2%的服务费用。3.乙方所提供的保洁服务不及时、不达标时,导致甲方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相关媒体曝光,居民投诉,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一次处罚2000元,且乙方应无偿整改至保洁服务质量标准要求的程度。;需满足的要求:负责对辖区永乐东村(安仁坊社区)、龙华村(二七工房社区)、永谊村(长乐社区)、长乐居(半截巷社区)、回民新村、朝阳巷及旱厕(永乐社区)等棚户区的道路、空地、绿地、楼道等公共区域进行日常清扫,每天上午进行普扫,全天候进行保洁。对朝阳巷旱厕坚持每日清扫,及时清掏,保持厕所干净卫生整洁。。 | 48.00 | 2026年0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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