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监理服务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本项目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监理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宝鸡市中水水务有限公司。现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21号污水厂内;
2.2项目概况: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包括厂内污水提升泵房、鼓风机房、高效澄清池等;
2.3工期:270日历天;
2.4采购范围: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监理范围内的全部
服务内容
2.5估算价:本项目估算价13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如有在监工程,担任总监的项目不得大于2个,且需出具原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意见书;
3.4供应商不得在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
3.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询比。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8时00分到2026年10月21日18时00分;
4.2凡有意参加供应商,可于获取时间内将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171446134@[链接]。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14时30分,
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10层第八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链接])发布。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中水水务有限公司。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宝鸡市中水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21号副1号
联系人:高龙
电 话:0917-3900883
邮 编:721000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邓伟、许明艳、魏小旖
电 话:029-85227597
邮 箱:171446134@[链接]
邮 编:71007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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