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泾阳县公租房小区公共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泾阳县-2026-00006
项目名称:泾阳县公租房小区公共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85,78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公租房小区公共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85,78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5,787.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视频监控设备 | 采购小区设施设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85,787.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公租房小区公共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公租房小区公共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至 2026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链接])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货物、服务类工程类管理端」进行登录,通过「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参与投标活动,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交易文件下载」即可下载该项目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在获取时限内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
2、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 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政府采购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长安北路 14 号省体育公寓 B 座一楼 咨询电话:029-88661241。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供应商可远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过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4、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因响应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谈判的,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6、为保证本项目开评标工作顺利进行,供应商应确保相关设备能够顺利登录系统并进行操作。新点客服电话:4008503300。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地址: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
联系方式:13991003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泾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咸阳市泾阳县中心街402号
联系方式:029-36220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029-36220106
泾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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