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1、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E1500000701011777,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四子王旗山安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3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65MW、1×55MW背压式发电机组,实施供热面积518万㎡,供热负荷360MW,供回水温度120/60℃。
2.2
招标编号:ZXD-ZBHW-25183。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设备服务范围:2套1×55MW+1×65MW汽轮机及发电机产品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卸车(卸车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
交货期(含安装工期):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月起开始交货,10个月内交货完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验方式: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1月至今),须至少具有国内50MW等级及以上汽轮机的合同业绩1份和汽轮发电机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3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所投设备为非试制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主体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不接受贴牌生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汽轮机制造商必须担任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本项目实行电子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1日18时00分至2025年5月26日18时00分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5月21日18时00分至2025年5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上传购买标书收据凭证方可查阅电子招标文件。
(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09时30分
6、开标时间:2025年6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