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内容如下:
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0其他要求进行补充增加:
六、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 号)及其附件《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工作指引》,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机制,规则如下: (一)、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评审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2—3 名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人大于2名时,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人仅2人时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人不足2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如系统未更新只支持排序名单,评标委员会可另行手动制表或在系统的评标报告上将中标候选人全部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在备注事项上写明原因“因为评标系统的评标报告仅支持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现将中标候选人全部并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视为不排序”。对评标报告的补充说明: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 号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投标文件评审后,以不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2—3 名中标候选人并逐一出具评审意见,相关评审意见应针对性阐述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优点、不足、可能存在的风险等,不得泛泛而谈。(二)、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因公示系统未更新仅支持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则将中标候选人全部并列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视为不排序,并在公示时说明。(三)、定标: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20日内,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7人,其成员的确定方式严格遵循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 号文。2.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及拟任项目团队人员是否受到可能影响履约的行政和刑事处罚、投标文件是否弄虚作假进行核实。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查实不符合中标条件而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余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仅1名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的,招标人直接确定其为中标候选人。3.定标委员会组织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管理经验、核心技能等进行现场口头答辩。4.答辩通知时间为评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20日内,中标候选人在项目招标期间和项目确定中标人前,按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电话须随时保持畅通,否则因此造成一切后果自负,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定标会议及答辩地点:阆中市农业农村局。5.定标委员会召开定标会议,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综合中标候选人过往业绩是否按期完成且质量合格、投标技术方案和投标响应情况、现场答辩情况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得票数前两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6.形成定标报告。7.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定标结果发布中标结果公告。8.本招标文件中,如规范格式内容描述有直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定标的内容,一律更正为:按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号文件执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其他未尽事宜按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号文件精神执行,招标文件内容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地方最新出台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阆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