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FZCWQS-C-G-2601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翁牛特旗殡仪馆(乌丹公墓)节地生态葬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0-20 09:00:00,更正为:2026-10-27 08:4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10-20 09:00:00,更正为:2026-10-27 08:40:00。
(一)原文件中标的提供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1日前完工。”
(二)原文件中主要商务要求、其他:“3、违约处理措施 成交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2)非因不可抗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将承担以下后果:A、取消其本项目成交资格;B、禁止参加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C、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等);”更正为:“3、违约处理措施 (1)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承担以下后果:A、取消其本项目成交资格;B、禁止参加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C、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赔偿损失等)。(2)成交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拒绝履行已签订合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赔偿损失、上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
(三)原文件中主要技术要求:“3、供应商须按照《劳动保护法》规定,保障雇佣的职员和工人的劳动安全。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更正为“3、供应商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其为本项目雇佣人员的劳动安全,为本项目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充分的劳动保护措施。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原文件主要技术要求中其他要求:“7、投标企业中标后,参照地方政府要求及内建工【2018】370号文件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设立,并按中标金额的3%存缴农民工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具体按内建工【2018】738号文件执行。如不按要求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存储工资保证金与未提交履约保证金认定结果相同。”更正为“7、投标企业中标后,参照地方政府要求及内建工〔2018〕370 号文件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按本项目施工合同额的3%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具体按内建工〔2018〕738 号文件执行。中标人如不按要求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足额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翁牛特旗民政局
地址:翁牛特旗党政综合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式:0476-6341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志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和美工贸园建材城B16 幢 010129#
联系方式:176147672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志强
电话:17614767284
内蒙古志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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