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重庆市九龙坡区朝阳路108号附7号一层房产招租
| ||
项目编号 | 202509000404 | 租赁底价 | 0.00542 万元/平方米/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9-05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09-18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九龙坡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重庆市九龙坡区朝阳路108号附7号一层房产招租
| ||||
坐落 | 重庆市九龙坡区朝阳路108号附7号一层
| 楼盘名称 | 同心家园B组团
| ||
租赁底价 | 0.00542 万元/平方米/月
| 租赁期限(年)
| 2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免租期 | 1个月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招租用途 | 商业
| ||
产权证号
| -
| ||||
楼层 | 1F
| 结构 | -
| ||
房屋证载用途 | -
| 招租面积(㎡)
| 95.04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负责在合同签订且承租方已全额支付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之日起30日内以现状移交租赁标的至承租方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所在建筑物内部分共用的烟道、隔油池、给排水、生化池等清掏和维护费用由使用人分摊;如承租方拒付相关费用,招租方有权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停止各项服务,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若涉及使用空调的,空调及设施设备由承租方按规范安装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承租方需知晓承租房屋门前排污管道属于小区公共实施,如需维修,应由物业管理单位申请专项维修资金并组织维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交租金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4、承租方进场前须与该项目物业管理单位重新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5、本次招租房产产权实际持有人为重庆龙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办理产权证),现该房产与我司持有的“重庆市九龙坡区朝阳路108号附22号、23号”房产互换使用中。该房产长期互换使用中,本次招租已取得重庆龙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书面同意,不影响正常移交及使用。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蒋永玖
| 联系电话 | 023-68198629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55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雨 | 联系电话 | 023636253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