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
(一期)一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
(一期)一标段施工
已由
东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以
关于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
(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东发改字〔
2025〕
200
号
批
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0%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智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
(一期)一标段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24077.48
万
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0926.98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改造内容包括
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其中: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网改造
41925米,HDPE双壁波纹管污水管网改造16386米,化粪池改造211个,新设充电
桩
420套,以及路面恢复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地点:沧州市东光县城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主要对
5个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即将设计范围内小区现状室外雨污合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检查井、雨水口、化
粪
池等
)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并新设部分雨污水管道将收集的雨污水分别排至市政雨污水管道内,并对保留利用的现状排水设施进行清淤维护,以及路面恢复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
包括
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
价:
9022523.30
元
。
2.3 计划工期:
2026年8月底前完工
。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资质
。本项目专门面向
小微
企业。
3.3
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经理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供
在本单位
2025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
缴纳证明
);
3.6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
自
2022年
1
2
月
1日
至投标截止日止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放入(以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8
在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参选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放入(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
2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沧州市全流程
”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2
月
23
日
09
时
0
0
分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河北智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高璟
,联系电话:
13315157648/0311-66031201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
0317-7809193
电子邮箱:
/
9.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0.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1.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
》
的通知
(冀政务办
[2023]35号)
,
本项目采用
“双盲
+
分散+远程异地”
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
异地评标。评标专家
“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
“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
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
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参照
2002年10月15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89%收取代理费,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
。
(3)平台使用情况: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
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
须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https://***/hbggfwpt/%3Cp%3E
)
”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
效的,自行
承担责任。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
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
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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