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项目名称: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对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场地进行租赁,租赁期3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车管所场地,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在900平方米以上,业务大厅在350平方米以上,具有独立的停车场且能够停放大、中、小各种车辆,停车位充足,具有独立的查验大棚、档案室、培训中心,考试中心、监控中心。因原有设施配套齐全,能保证采购项目的一致性,继续在原址租赁,符合采购情况的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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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小河南村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靳立建
联系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联系电话:0314-507115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翟主任
联系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联系电话: 0314-5059837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王誉衡
联系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联系电话: 0314-5562007
六、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