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排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及新建工程二标段(八一西路、安康路北段、光明路东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排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及新建工程已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 以 睢开经发投[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睢宁县金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发区排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及新建工程二标段(八一西路、安康路北段、光明路东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八一西路、安康路北段、光明路东段。
2.1.2 建设规模:对八一西路、安康路北段、光明路东段进行雨污管网管道改造。
2.1.3 合同估算价:约10145557.19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八一西路、安康路北段、光明路东段雨污水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在建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
3.7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03日9时30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A.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96 分 B.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 分 A+B=100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 值取值范围:9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 值取值范围:9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 值取值范围:65-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90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2.3.3 (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E2%80%9D%E4%B8%AD%E8%AF%84%E6%A0%87%E5%BD%93%E6%97%A5%E5%85%AC%E5%B8%83%E7%9A%84%E4%BF%A1%E7%94%A8%E5%88%86%E4%B8%BA%E5%87%86%EF%BC%89%E3%80%82 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值,G值为4。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77.54,G值为4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4%×4=3.10)。  | 
注:本工程所涉及的评标办法等参数均由招标人代表抽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上发布 。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行政监督机构名称: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0516-88308810
10.其他
10.1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10.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 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 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3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金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前进路19号
联系人:王磊
电 话:0516-80381266
代理机构:江苏淮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office F座11楼1102室
联 系 人:李梦晴
电 话:0516-83829909
2025 年 10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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