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向阳M地块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304G2508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发[2019]9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宁安市向阳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宁安市向阳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保(黑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安市向阳M地块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宁安市宁安镇向阳村
2.3项目概况:直梯27部电梯采购及安装
2.4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完成供货及安装。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电梯设备制造、采购、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安装地点)、安装(含配合土建施工)、调试直至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以及使用方技术培训、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5471061.7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企业须具备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如制造商电梯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资质的,可不用再单独提供电梯安装资质。
3.1.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所投电梯制造企业须具备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同时代理商须具备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接受制造厂商或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5年08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修订)通知》牡建政发(2023)64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哈住建发(2024)41 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10.其他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1. 联系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3-7686148
招标人:宁安市向阳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安市
联系人:沙女士
联系方式:13945359950
招标代理机构:中保(黑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菅草街、通乡街、松木街、松兰街2栋1-2层12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404017866
邮箱:zbhljz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