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R-2025-0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期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5]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期监理。
2.2项目编号:ZJR-2025-014。
2.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长春市现有10座污水处理厂和2座排水泵 站中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设备老化等问题的部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
(1)10座污水处理厂:兰家污水处理厂、东南污水处理厂(一、二 期)、西部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双阳污水处理厂(一期)、西郊污水处理厂、兴隆山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动植物公园污水处理厂、北郊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北十条污水处理厂,共 279 套工艺设备、356 套电气自控仪表设备的更新;
(2)2 座排水泵站:东大桥泵站(排水总量 2.4m3/s)和阜丰路泵站(排水总量7.79m3/s),共4套工艺设备,2套电气自控设备的更新。
2.5 项目地点:长春地区。
2.6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8 工程投资估算:12267.29万元。
2.9 监理服务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①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总监驻场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监理团队人员配备最低要求:监理工程师4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4人。监理人员必须专职,在合同约定的建设期间,不经许可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及其他公司的任何职务。
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吉建规〔2025〕3号有关规定执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监理工程师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监理团队人员,本人能够提供在该单位2025年1月至2025年7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或退休聘用合同。且均须无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1.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监理业绩至少一项;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3)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5年9月3日08时00分至2025年9月9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用户需要: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9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8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不实承诺,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ccijt.com/)上发布。上发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道清水音社区南溪智融项目(一期)1号楼
联系人:赵佳
电话:18804319575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润工程建设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首府G17G18号楼1-11室
联系人:李宁
电话:17743038488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60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2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