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金库及档案综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QJ-202510FJ-028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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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QJ-202510FJ-02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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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潜江市金库及档案综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2412-429005-04-05-84579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市旭辉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潜江市旭辉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晟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潜江市紫月路以南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14276.45㎡(21.41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4722.52㎡,计容建筑面积14458.89㎡,其中安保中心4478.55㎡,金库4543.77㎡,戊类库1118.04㎡,档案中心4503.12㎡,门卫室79.04㎡。建筑容积率1.01,建筑密度39%,绿地率16.15%,机动车停车位64个。配套完成场地平整、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道路及广场、景观绿化、大门、围墙、监控及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等室外工程,红线外水电接入等室外总图工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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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主要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配合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移交及档案文件管理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档案信息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月,最终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合同估算价:7796.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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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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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满足本条资质要求)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应满足本条资质要求)。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须具备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②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③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上执业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上述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即可)。 (5)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或者类似设计项目或者类似施工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②类似设计项目:单项投资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③类似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附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2)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其中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由牵头人在系统中选择联合体成员并由联合体成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且确认工作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标段,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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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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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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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bidcloud.cn)。 6.2综合监管: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投诉联系人:张科长 投诉电话:0728-6955171 地址: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 邮编:4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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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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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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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