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2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以上人员属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投标单位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26.00 分 勘察方案部分:22.00 分 投标报价:5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2.0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信誉 (0~3.00) | 投标人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3分(提供有效期内体系认证证书,相关证明材料须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企业业绩 (0~6.00) | 自2020年8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勘察费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6分。(需提供勘察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6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0~2.00) | 自2020年8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勘察费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勘察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以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2分) | ||
项目负责人资历 (0~2.00)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加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25分,仅按最高职称加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岩土工程专业人员3名 (0~6.00) | 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1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人,同一人仅按最高职称加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 ||
工程测量配备负责人员1名 (0~2.00) | 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工程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仅按最高职称加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 ||
工程物探负责人员1名 (0~1.50)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5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得0.5分,仅按最高职称的分。(须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5分。) | ||
室内试验负责人员1名 (0~1.50)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5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得0.5分,仅按最高职称得分。(须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5分。) | ||
安全负责人1名 (0~2.00) | 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仅按最高职称加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 (2) | 勘察方案 | 勘察范围、内容 (0~2.00) | 总体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勘察依据、勘察工作目标 (0~2.00) | 工期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勘察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0~2.00)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清晰,对提高工作效率,及与业主沟通和为之服务有利。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勘察说明和勘察方案 (0~2.00) | 总体方案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勘察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0~3.00) | 质量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强、各项措施易操作落实。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
勘察安全保证措施 (0~3.00)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具体详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完善且可行。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
勘察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0~2.00) | 分析本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可提出针对性措施。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项目认知 (0~2.00) | 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后续服务 (0~2.00)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合理化建议 (0~2.00) | 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否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2分,每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奖项 (0~2.00) | 2020年8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承担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得2分;获得省级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限评1个项目,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奖项的只计取最高奖项)。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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