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湔江粮油有限公司
中晚籼稻采购交易公告
受彭州市湔江粮油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彭州分公司)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采购中晚籼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县级储备粮,品种为稻谷玮两优系列(无混杂),标的数量1个,数量7200吨,生产年限2025年,产地四川,存放地点彭州市湔江粮油有限公司:蒙阳库区3仓(2050吨)、7仓(2050吨)、11仓(1250吨)、12仓(1050吨);敖平库区10仓(800)吨,其他指标详见《标的清单》。
二、本次采购要求:
1.质量标准:本次采购品种为中晚籼稻,稻谷为2025年产新稻谷净粮入库。质量符合GB1350-2009稻谷国家质量标准三级及以上,水分≤13.5%;谷外糙米≤2.0%,黄粒米≤1.0%,互混率≤5.0%,杂质≤1.0%;水分≤13.5%(每超过0.1%扣0.13%,水分超过14%拒收);杂质总量≤1.0%,到库稻谷入仓均须过筛,除杂损耗由卖方承担,按照筛下物数量乘以1.3扣量,杂质超过1.5%拒收,出糙率≥75.0%,整精米率≥44.0%,色泽气味正常;储存指标符合稻谷GB/T20569-2006,储存品质判定标准,其中脂肪酸值≤18mgKOH/100g;重金属镉≤0.18mg/kg,黄曲霉毒素B1≤10ug/kg,无机砷≤0.3mg/kg,农药残留:按川粮局函[2021]91号文件执行,甲拌磷、水胺硫磷含量符合国家标准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限量要求。除约定质量要求外,其他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2.入库验收方式:散粮入库,到库稻谷逐车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经初检合格方可卸车。入库质量验收由购买方监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检验结果为准。如检测不合格,做退货处理,卖方须于20日内补足质量达标的稻谷,一切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包括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初检中发现粮食色泽气味异常、陈粮、新陈混装、虫粮等拒收;粮食来源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定,提供新粮证明和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库前,卖方应提供该批次稻谷的第三方有资质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3.入库费:入库费用30元/吨由卖方支付给买方,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指定账户,入库费出具增值普通发票。
4.入库地点:彭州市湔江粮油有限公司蒙阳库区3仓、7仓、11仓、12仓;敖平库区10仓。
5.计量标准:数量以买方地磅检斤为基准,卖方可派人监磅。
6.交货期限:卖方应在合同成交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入库完成。
7.结算方式:本次采购价为入库到仓价格;本项目成交后,自成交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前完成全部货物入库工作。采购方向成都农交所彭州所指定银行账号转入采购价款(可分批次)。采购的稻谷初检验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分批次结算80%货款;经买方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粮权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且卖方开具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后再结算剩余的20%尾款。如经检验不合格,买方做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超出合同期限中标方需承担相关利息、保管费、人工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8.其他要求:①集装箱车辆运输到库,必须能够揭开顶棚,且由供方自行揭开顶棚,以方便卸货前扦样,不得使用全封闭式货箱;对于卸货前无法扦样的粮食,我方将拒绝接收。②箱式货车需带卸粮孔;③成交后,须严格按照交易公告要求执行,执行期间因其他原因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若中标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另行采购造成的全部损失)。因履约产生的争议在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卖方发货前应与买方沟通协商,合理安排发货进度。
9.地址:彭州市湔江粮油有限公司蒙阳库区、敖平库区。
10.联系人:卿立炜,联系电话:13618002487
三、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7日13:59:3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9月17日14:00:00开始;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愿报名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四、报名须知
(一)完成成都农交所粮食交易账号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并成功。
1.材料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账号注册授权书》(加盖公章)。
2.账号注册:登录成都农交所官网https://***:18080/%E2%86%92%E6%B3%A8%E5%86%8C%EF%BC%88%E4%BA%A4%E6%98%93%E8%B4%A6%E5%8F%B7%E3%80%81%E5%AF%86%E7%A0%81%E7%AD%89%E4%B8%BA%E4%BA%A4%E6%98%93%E6%96%B9%E5%8D%95%E4%BD%8D%E7%9A%84%E8%B5%84%E6%A0%BC%E5%87%AD%E8%AF%81%EF%BC%8C%E5%B1%9E%E4%BA%8E%E5%95%86%E4%B8%9A%E6%9C%BA%E5%AF%86%EF%BC%8C%E9%A1%BB%E5%A6%A5%E5%96%84%E4%BF%9D%E7%AE%A1%EF%BC%89%E3%80%82%3C/p%3E%3Cp%3E
(二)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报名”冻结保证金,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稻谷110元/吨的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
(三)粮食交易价款
本项目成交后,买方将本项目交易价款一次性或分批次转入成都农交所指定账户,成都农交所凭《入库确认单》向卖方划转交易价款。
五、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以60秒为一个交易周期,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并按5元/吨的价阶递减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低报价方为成交方。
六、经协商,交易成交后,由成交方按交易标的总金额的1.6‰交纳交易服务费。
七、其它:如有违约将扣除本次保证金110元/吨。
八、其他未列明事项按成都农交所《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执行。
九、重要提示:本次竞价交易使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准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https://***:18080/%EF%BC%8C%E5%A1%AB%E5%86%99%E7%94%A8%E6%88%B7%E5%90%8D%E3%80%81%E5%AF%86%E7%A0%81%E3%80%81%E9%AA%8C%E8%AF%81%E7%A0%81%E7%99%BB%E5%BD%95%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3%80%82%3C/p%3E%3Cp%3E
参与交易的客户一旦缴纳保证金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本项目货物质量、公告要求、交易细则的完全认可,如有违反,客户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韩老师15008488006
联系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成都交易所大厦塔楼4楼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