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2025年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更正公告及更正招标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敖汉旗2025年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进行更正如下:
1、原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自主生产(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须提供证明材料)节水设备材料能力(滴灌材料及设备、PE管材等)或在投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不得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如自有资金已达到 1 亿元,无须提供融资证明资料;如自有资金未达到 1 亿元,须提供所缺额度的融资证明资料。若为自有资产,投资能力以 2024 年末净资产数值或开标当月内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为准;如须融资,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非专门面向本项目的,需扣除已使用的授信)”“银行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方案”等证明资料确定,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自主生产(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须提供证明材料)节水设备材料能力(滴灌材料及设备、PE管材等。以上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截图(附详细页(含有效期)截图),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由①+②或①+②+③组成,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主体企业、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组成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资企业:具有较好的投融资能力,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不得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如自有资金已达到 1 亿元,无须提供融资证明资料;如自有资金未达到 1 亿元,须提供所缺额度的融资证明资料。若为自有资产,投资能力以 2024 年末净资产数值或开标当月内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为准;如须融资,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非专门面向本项目的,需扣除已使用的授信)”“银行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方案”等证明资料确定。
②生产厂家和施工资质:须具备自主生产(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须提供证明材料)节水设备材料能力(滴灌材料及设备、PE管材等)的生产厂家,并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截图(附详细页(含有效期)截图)。
③施工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截图(附详细页(含有效期)截图)。
4.4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19日8时00分至2025年9月29日17时30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资料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资料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更正后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自主生产(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须提供证明材料)节水设备材料能力(滴灌材料及设备、PE管材等)或在投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自主生产(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须提供证明材料)节水设备材料能力(滴灌材料及设备、PE管材等。以上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截图(附详细页(含有效期)截图),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由①+②或①+②+③组成,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主体企业、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组成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资企业:具有投资等方面相应能力。
②生产厂家和施工资质:须具备自主生产(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须提供证明材料)节水设备材料能力(滴灌材料及设备、PE管材等)的生产厂家,并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截图(附详细页(含有效期)截图)。
③施工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截图(附详细页(含有效期)截图)。
4.4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19日8时00分至2025年10月1日17时30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资料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资料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敖汉旗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