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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充电桩EPC项目

昆明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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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充电桩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16〕1788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交基建〔2017〕166号批准,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云交基建〔2017〕253号)批准。招标人为云南昆楚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充电桩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昆楚高速勤丰服务区安装2套480kW一拖6,2个超充终端,2个单枪快充终端,4个双枪快充终端,4台重卡一体充电桩终端(平均分配在服务区两侧),箱式变压器2台每台1250kVA,总容量2500kVA;昆楚高速团结停车区昆明方向安装1套480kW一拖6,1个超充终端,1个单枪快充终端,2个双枪快充终端,1台重卡一体充电桩终端(分配在昆明方向),箱式变压器1台每台1600kVA,总容量1600kVA;在昆楚高速舍资停车区安装2套480kW一拖6,2个超充终端,2个单枪快充终端,4个双枪快充终端(平均分配在两侧),1台重卡一体充电桩终端(分配在昆明方向),箱式变压器1台每台1600kVA,总容量1600kVA;在昆楚办公楼安装4台40kW充电终端,箱式变压器1台每台250kVA,总容量250kVA。

2.2项目范围:

完成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充电桩EPC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竣工验收及后续服务,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供报批报建手续资料、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保证各阶段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2)施工部分:完成设计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的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并负责一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审核等工作,确保各用电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通电;

(3)高压线路改造工程部分:完成本项目高压线路改造配套全部材料及设施的购置、布设安装、系统调试、运维售后保障工作,确保改造设施与现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直至整体正常投运交付,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委托范围为准。

具体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方向

充电桩设备

功率

充电枪

数量

新增电容

勤丰

进城区

480KW充电堆(带液冷充电终端)

480kW

6

1250kVA

400kW一机双枪重卡充电桩

400kW

4

出城区

480KW充电堆(带液冷充电终端)

480kW

6

1250kVA

400kW一机双枪重卡充电桩

400kW

4

舍资

进城区

480KW充电堆(带液冷充电终端)

480kW

6

1600kVA

400kW一机双枪重卡充电桩

400kW

2

出城区

480KW充电堆(带液冷充电终端)

480kW

6

团结

进城区

480KW充电堆(带液冷充电终端)

480kW

6

1600kVA

400kW一机双枪重卡充电桩

400kW

2

办公楼管理中心

160kW一体四枪

160kW

4

250kVA

合计

46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缺陷责任期

计划施工工期(含施工准备期):3个月;

计划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月。

2.5质量要求

2.5.1设备质量标准: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相关要求。设备的核心部件及关键材料应满足招标人的采购需求,其技术性能指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格书》所列各项参数要求

2.5.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须提供全部证书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全部证书的复印件,设计单位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设计部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施工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三级及其以上等级。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注:成立不满3年的,按成立年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报表附注))的复印件,2026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业绩要求: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个电力工程10kV及以上施工项目和1个充电站(桩)或类似的新能源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其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近5年须具有至少1个充电站(桩)或类似的新能源设计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近5年须具有至少1个电力工程10kV及以上施工项目业绩。(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3.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至少具有5年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担任过1个电力工程10kV及以上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①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清晰体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1人,至少具有5年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经验,具备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至少具有2年电力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施工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安全负责人:1人,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五年及以上、1个电力工程10kV及以上施工项目或1个充电站(桩)或类似的新能源项目安全工作业绩、并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格C证书。安全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6)其他人员:本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投标阶段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项目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配齐相关人员。所配备人员的数量、岗位、专业技术能力均需满足本项目履职要求。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增补人员,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不得拒绝。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未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未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4)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5)未被国家、昆明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6)在开评标期间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以及施工技术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的犯罪记录,无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不转包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单位。

(2)开标前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履约担保和合同谈判等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等,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资料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④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邮箱报名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463537481@[链接],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报名XX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邮箱,代理公司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后,投标人需缴纳文件费¥500.00元,售后不退。缴纳后,我公司收到文件费后1个工作日内将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报名单位备注的电子邮箱)。现场报名的请携带报名资料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高顺铭都”商铺1幢12号一楼会议室进行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

5.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高顺铭都”商铺1幢12号1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纸质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泽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高顺铭都”商铺1幢12号1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 其他

7.1招标内容:见招标公告附件1。

7.2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

7.3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链([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昆楚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G5621花红园收费站

联 系 人:韦总

电    话:1588780313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泽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高顺铭都”商铺1幢12号

联 系 人:邱洁

电    话:15288458416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 公示制度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铁建云链([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10.2 异议、投诉处理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中国铁建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3本次招标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昆仑集团公司监督电话(028-86051753)、中国铁建监督电话(010-52688398)。

2026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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