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LQ-〔2025〕-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上公开拍卖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交易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竞价阶梯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平方米 |
| 万元 | |||||||||
1 | LQ-G2025T-012 | 禄劝县屏山街道办事处旧县社区居民委员会 | 15689 | 居住用地 | 1﹤容积率﹤2.1 | ﹤30 | ﹥35 | 2090年12月13日止 | 1412.01 | 424 | 5 |
(注:交易面积以勘测定界为准,其他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失信主体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单位不得参与竞买。
(二)只接受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参加竞买的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四)竞买人参与宗地出让活动所交竞买保证金及竞得后需支付的全部地价款均为竞买人合规自有资金,其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交《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
三、拍卖交易文件的获得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5年12月24日17:00至2026年1月13日15:00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 href="http://***/http://ggzy.yn.gov.cn/ href="http://***/http://ggzy.yn.gov.cn/
联系地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掌鸠河南路国投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871-68966567
联 系 人:张先生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