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供水升级改造工程(城区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标段5)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8-445381-04-05-720021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罗定市供水升级改造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罗定市供水升级改造工程(城区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标段5)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名称 | 罗定市供水升级改造工程(城区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标段5)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云浮市罗定市罗城街道、素龙街道、附城街道、双东街道、围底镇、船步镇、罗镜镇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罗定市供水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共分五部分实施。本次招标第五部分为罗定市供水升级改造工程(城区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标段5),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共30363户。项目概算总投资53964.03万元,其中:工程费46780.57万元(标段1投资25314.00万元,标段2投资4527.41万元,标段3 投资6023.77万元,标段4投资3324.63万元,标段5投资759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44.43万元、预备费2339.03万元。 | ||
| 招标内容 | 设计部分: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规划报批、方案设计、效果图、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指导、设计变更、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与监督。本工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现场设计变更及因超概算引起的设计修改满足施工进度要求,设计变更、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备注:设计图纸、文件等资料须按发包人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无条件进行优化设计、变更设计等,优化设计、变更设计不增加设计费。若设计方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已完成的设计成果后,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设计方案调整出现重大变更的,需由设计方与发包人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的设备设施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资料编制归档、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限额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服务。(备注:如施工工期内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设计方案调整时,施工工期应相应延期)。 |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39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须按上级部门要求按时完成。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620.00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②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③近半年(2025.04-2025.09)有效社保证明文件;④须在“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如为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人员班子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已登记备案。(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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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罗定市供水升级改造工程(城区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标段5)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时 间前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login%EF%BC%89%E3%80%81%E5%B9%BF%E4%B8%9C%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7%BD%91%E5%9D%80 https://***/ggzy-portal/ind ex.html#/445300/index)、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答疑文件、修正文件(如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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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0-25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18 11:00:00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18 11: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将予以拒收。 |
| 开标时间 | 2025-11-18 11:00:00 | 开标地点 | 第1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 招标人 | 罗定市建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华东路251号内之一一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6-383933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4、66号西501-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5573161 |
| 招标监督机构 | 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6-388276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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