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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公楼电商平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市 竞争性谈判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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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上海办公楼电商平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由采购人负责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工作,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加上海办公楼电商平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工作。

2、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上海办公楼电商平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2.2 项目内容:电商平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3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1 采购范围:电商平台食堂食材(蔬菜水果、鲜肉禽水产、冻肉禽水产、豆腐豆制品、米面粮油、调料调味品、蛋类)等全品类采购配送服务。

3.2 交货期:平台下订单后在次日早上6:00-9:00时间段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交货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万金中心T11号楼。

3.4 配送服务期限:三年(备注: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乙方合同履约、考核等情况,经内部评审后,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履约合同或累计二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甲方可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或履约评估结果无条件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5 费用结算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前三个月(前三个月为考核期)按预付款方式支付,三个月后按照实际采购金额为准支付,每次支付之前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给采购人,账期30天。

3.6 参与竞争的响应人按报价单(附件)货品名称导出2025年10月(1日、15日、31日)三天数据,请参与竞争的响应人保证后台数据的真实性,本次数据报价仅作为报价评分使用。

3.7 货质量标准

3.7.1 蔬菜、水产、豆制品及面食(含副食品)类

3.7.1.1 质量要求:新鲜蔬菜,每批蔬菜附有农药残留检验证明,腐烂度不得超过2%。蔬菜质量要符合《食品卫生法》,同时须符合国家相关机构检疫检测标准。

3.7.1.2 所供蔬菜要求新鲜:

(1)叶类菜: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 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提供相关进货渠道和合格检验证明。

(2)茄果类:无麻点、不发软发泡。

(3)根茎、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均匀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提供相关进货渠道和合格检验证明;

(4)去除率3%以内。

(5)运输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车辆必须要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

3.7.1.3 鸡蛋、鸭蛋(洁净):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橘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3.7.1.4 皮蛋: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3.7.1.5 豆制品:

(1)所有货物提供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如有)。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信息。成交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2)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无需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3.7.1.6 面食(含副食品)类货物质量要求:

(1)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包装食品要提供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信息。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4)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安全事件,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商责任,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7.1.7 水产类:

水产品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水产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

鲜鱼类要达到:体表黏液透明、色有光泽,气味正常,鱼鳃紧闭色泽鲜红或粉红,揭开鳃盖可嗅到新鲜鱼所特有的气味;眼角膜光亮、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发白、正常,不膨胀;鱼鳞完整,闪光滑润,不易脱落;手持鱼体头尾下垂,不弯曲,鱼体肌肉有弹性,不易压出凹陷或凹陷能迅速复平;肌肉呈现正常颜色。

虾类质量标准应达到:鲜虾头尾完整,有一定的弯曲度,虾身较挺,呈青白色,半透明不发红,外壳有光泽,稍湿润。

蟹类质量标准应达到:腿肉坚实,肥壮,蟹壳纹理清楚,用手夹持背腹两面平直,体重,气味正常。

贝类质量标准应达到:鲜蛤外壳紧闭,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时发出实响。

乌贼质量标准应达到:色鲜艳,皮微红,有光泽,多黏液,体型完整,肌肉柔软,有弹性、光滑。

3.7.2 冻品类

3.7.2.1 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

3.7.2.2 所有预包装食品要求经过SC许可,每批次送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3.7.2.3 供应商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包装完整并具有生产厂址和生产日期;有产品防疫检疫合格证明及防疫要求的合格证明。不超过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二。不注水(氢氧化水浸泡)、不包冰。

3.7.3 肉类、禽蛋类

3.7.3.1 畜肉类(包含牛、羊、猪、生熟腌制类动物食品等):

(1)猪肉(冷鲜肉):当日新鲜,颜色呈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猪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丰满;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无注水。供货时须提供当批次的定点屠宰场证明、动物产品分销凭证及动物检疫和猪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2)牛羊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定型包装的必须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冷鲜肉等必须符合鲜(冻)肉卫生标准GB2707-2005。

(3)禽类嘴部有光泽、干燥、有弹性、无异味;眼部眼珠充满整个眼窝,角膜有光泽;皮肤呈淡白色,表面干燥,具有该家禽特有的气味。

(4)运输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运输冷鲜(冻)肉应当使用具有保温措施的车辆,车辆必须要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

4、参与竞争的响应人资格要求

4.1 参与竞争的响应人必须具备有最新年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4.2 参与竞争的响应人必须具备全品类食品经营许可证(包括但不仅限于蔬菜水果以及豆制品)。

4.3 参与竞争的响应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检报告(包含第三方质检报告、农残报告以及检验检疫证等)。

4.4 参与竞争的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存在严重违约或失信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5 同类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服务过国有企业、学校、政府单位,请附上合同。

5、参与竞争的响应人服务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双方约定,采购人通过平台APP将订单发送给电商平台供应商,电商平台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的订单后在次日早上6:00-9:00时间段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情况严重,乙方需按相应订单总额的5%承担违约金。

5.1.2 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货物送达时,需有应急预案。

5.1.3 合同期内供货质量须保持一致。

5.1.4 应急响应时间:不大于1小时。

5.1.5 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的承诺。如因食品质量安全、未达到目标,供应商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5.1.6 能自觉遵守采购单位定价机制及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5.1.7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且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6、采购文件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0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公告如下的企业相关资料盖章并以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hangjiaming@chinacuc.com。通过审查后,由采购人发送本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响应人接收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邮箱,响应人需根据前文要求的资质和材料进行响应。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10:00分。

(1)报价文件邮寄至采购人,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为寄到时间;

开标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060号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B座6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官网上发布。

网站地址:https://***/%3C/p%3E%3Cp%3E

9答疑与联系方式

9.1 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参与竞争的响应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义要求澄清的,应在2025年12月19日10:00前,通过指定邮箱联系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参与相关工作的,则视为其已全面确认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

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截标时间前另行书面澄清并发送至所有响应人,请随时关注邮件发布信息。

9.2 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接收人:张工(邮箱:zhangjiaming@chinacuc.com),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060号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612办公室。

9.3 提出异议渠道及方式:

受理部门: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

联系电话:88155718

网上邮箱:zhouj@chinacuc.com

9.4 本次采购的监督部门

受理部门: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151845

网上邮箱:jwbgs@chinacuc.com

 

 

采购人: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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